实名公开申请湖南省高院纠错
银行可以支取法院不得扣划的“保证金”依申请公开,银行不是法外之地
法院执行过程中,信用联社提前支取保证金1180万元,法院扣划已冻结的保证金550万元被判中止执行依申请公开。
法律1:人民法院依法可以对保证金采取冻结措施,但不得扣划依申请公开。
法律2:保证金已丧失保证金功能时,人民法院可以依法采取扣划措施依申请公开。
债权人在债务未到期前,同意担保人提前支取保证金,该行为应当认为是其主动放弃了质押担保,保证金已丧失保证金功能依申请公开。
湖南省高院认为:“法院基于当事人的申请,冻结了保证金账户550万元,对于剩余资金并没有冻结,信用联社准许被执行人支取剩余资金以另行存入定期存单设立质权并未违反法律规定,也没有损害当事人的利益依申请公开。”
同一个账户的保证金,信用联社可以准许被执行人支取,但法院不得扣划,很明显,湖南省高院的判决存在错误,执法不公依申请公开。
联系人:刘俊刚
电 话:13517330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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